华蓥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比选更正公告
将本项目比选公告: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目个人业绩。变更为:近*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目个人业绩。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从业人员方章和咨询工程师(招投标代理专业)资格,提供带*维码验证的证书扫描件和网页查询截图;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投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以上人员须提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及申请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变更为: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拟任专职技术人员(4名),应具有招投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所有人员提供在《*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网上查询截图。以上人员应是本单位人员在申请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4.申请人参加必选
4.1请自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变更为 请自 ****年**月01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年**月**日**时**分至 ****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变更为:申请人自 ****年**月01日**时**分至 ****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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