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年**月6日-***1年**月**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号)1号楼2层E区投资项目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台高端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及****台电梯整机智能工厂项目 | 湖州市南浔区工业园区唐家庄路南侧,湖盐公路北侧 | 中沃快速(浙江)电梯有限公司 | 中沃快速(浙江)电梯有限公司拟总投资******元,选址于湖州市南浔区工业园区唐家庄路南侧,湖盐公路北侧,购置曳引机测试设备、数控折弯机、光纤激光切割机等设备,形成年产2*台高端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及****台电梯整机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值3*元,税收*****元。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施工期 大气污染物:施工工地场界设置不低于2.5米的遮挡围墙;路面应当实施硬化;使用商品混凝土;物料堆应当采取遮盖、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定期洒水抑制扬尘;采用环保漆和水性涂料,减少废气挥发量; 水污染物:设置简易沉淀池,工地周界设置排水明沟,收集施工泥浆水和地面径流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建好临时厕所和化粪池,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湖州光正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固体废弃物:弃土作好妥善处理,可用于就地填方;在工地设置固定的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收集袋装后由环卫部门统*处理;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避开居民休息时间;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在项目场界和高噪声设备*周设置临时隔声屏或移动式隔声屏;砂石等施工物料、土石方等的堆放、装卸点设置于地块中央。 运营期 大气污染物:切割粉尘经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精密粉尘过滤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排放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达标排放;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沉降于除尘器内,其余呈无组织逸散;喷漆废气经密闭喷漆房收集,最终接入“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水污染物:职工生活污水经差厂内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至湖州光正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收集粉尘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处理;漆渣、废油漆桶、废机油桶、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声环境: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对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主要废气收集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应加设减振垫以及隔声罩或消声器;生产时尽量关闭车间门窗;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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