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涡流探伤仪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工务涡流探伤仪采购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为工务涡流探伤仪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工务段、蚌埠工务段、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代理机构为**********。该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
包件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
工务涡流探伤仪 |
台 |
3 |
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供货完毕 |
徐州工务段 1台 蚌埠工务段 1台 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 1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进口产品允许有代理商) ,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许可认证:
2.1国内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之*:(1)提供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或铁科院的许可上道使用证明材料,如通知、文件、审查报告、科技验收报告、证明材料等(须有可以推广使用结论);(2)通过了铁路局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定(提供集团公司全页产品质量认定证书,要求有效期内、认定合格,不缺页)。
2.2进口产品:须通过欧盟**认证(提供**认证证书或符合欧盟**指令并提供生产商有效的声明书或证书,**认证证书上显示的设备名称应和本次投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相*致;提供设备**标识铭牌图片,并和此次投标产品名称、型号*致)。同时须满足国内产品上道条件。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出具近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或*******质量管理体系(或相当于上述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年(****-****)在铁路局供货业绩,至少提供*份投标产品的中标通知书及销售合同。
7履约信用:
7.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中)标人或其产品未列入国铁集团不良供应商信用评价通报;在铁路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
7.2国产、进口产品均需提供段级及以上部门出具的用户使用证明。(注:使用证明评价的对象应为生产单位或本次投标单位,本次投标产品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应和使用证明中的投标产品*致,能够证明技术指标、质量性能、安全运用及投标单位售后服务良好;使用证明须为工务段或集团公司工务部及以上部门出具的使用证明,车间及科室出具的证明为无效证明,有效期为*年,以开标之日起为基准前推*年,如****年5月1日开标,则****年5月1日后出具的使用证明为有效使用证明,否则视为不响应。)
8必须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9其他要求:
9.1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国产产品不接收代理商投标。
9.2生产企业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包件的投标,进口产品须取得国内针对投标产品的*级代理资格,并取得相应授权函(授权期限不得低于1年,授权函自开标之日起往后3个月内须在有效期内)。
(注:不是*级代理商、无授权函或授权函开标之日失效将会导致废标;授权函期限不足1年或*个月内失效视为不响应。)
9.3进口产品代理单位提供的**安全认证、授权函等须外方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外企的认证证书、授权文件须经国内公证机构公证,提供公证书证明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否则视为不响应。
(注:外资企业在中国大*生产的进口品牌产品,以中文形式授权的无公证要求。)
9.4检测资料要求:检测项目应齐全,投标文件提供的检测报告应合格有效,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或性能应齐全并符合要求。
(注:①招标文件中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合格全页检测报告,缺页报告视为无效报告,导致废标;②检测报告应为本次投标产品(规格型号、生产商均*致)的检测报告,否则视为未提供检测报告,导致废标;③原委托检测机构已注销或不是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报告的为无效检测,导致废标;④认证检测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显示项目不全或检测时未记录具体数值的,须委托省部级以上质量监督机构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提供具体数值和全页报告,检测项目不全或未提供具体数值会导致废标。)
9.5投标文件正、副本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应为彩色复印件,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译稿。投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文字、图片等)均应清晰可辨,要求现场提供原件的投标现场须提供原件复核。
(注:未提供彩色复印件,图片过小致使无法辨识图文,均视为不响应;须原件复核的,投标时须携带原件现场核对,无原件复核的导致废标。)
9.6投标文件中各类资料的产品名称应尽可能保持*致,如前后不*应进行说明,各类资料显示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前后应统*,要求显示唯*值,如显示数值不同,取其中最大偏差值进行评判。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年**月1日至****年**月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下午**:**~**:**。
3.2报名资料: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扫描版及****版本)、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电汇凭证(须备注项目编号)、开票资料(请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3.3报名方式:邮件报名,将以上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邮件发送成功后,请关注邮箱回复)
3.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统*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在“投标申请表”中填写的邮箱号(收到邮件后,请及时进行邮件回复,确认是否收到)。
3.5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见后)。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致。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号2号楼标准化交易基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2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号2号楼标准化交易基地。
本项目的开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6.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和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工务段、蚌埠工务段、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号
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9.开户行信息
单位名称 |
********** |
纳税人识别号 |
****************** |
地址、电话 |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号1幢3-4楼 ***-******** |
开户行及账号 |
中国建行公司上海第*支行 **** **** **** **** **** |
邮编 |
****** |
附件1:
投标申请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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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标段/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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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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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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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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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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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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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标段/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申请购买同*项目的多个标段/包件只需填写*张投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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