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分公司****-****年汇源路中段办公用房屋租赁的采购(郑绍龙)]项目单*来源采购公示(补发)
[****龙陵分公司****-****年汇源路中段办公用房屋租赁的采购(郑绍龙)]项目采购人为[****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年龙陵分公司租用龙陵县龙山镇汇源路中段郑绍龙房屋3楼***及*楼***作为市公司党委管理的异地任职领导人员住宿用房。房屋租赁面积:*楼***房间**平方米、*楼***房间**平方米,合计租赁面积:**平方米;年租金*****.**元(含税),大写:******元整,按年支付;租赁期限:1年(即****年7月1日至****年6月**日);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电费不包含在租金中,由乙方据实缴付。
【说明:主要描述采购产品名称和数量。】
单*来源采购原因
为落实属地办公化,有效提高支局管理服务双提升,拟租赁龙陵县龙山镇汇源路中段郑绍龙房屋3楼***及*楼***房屋,用于市公司党委管理的异地任职领导人员住宿用房,由于本区域周边房屋均已出租,如转租其他房屋不符合公司规定,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故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
【说明:采用单*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描述。】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郑绍龙
【说明:填写供应商名称。】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2日至****年**月6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日 期:****年**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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