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郡安里商业A区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1
交易中心进场编号:**-**-********-**-**
2.2项目名称:郡安里商业A区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博阳路以西,规划*街以北;
2.4建设规模:1#~**#楼外墙保温涂料及庭院围墙、院门门头涂料工程。
2.5工期要求:第*标段工期**天;第*标段工期**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第*标段:1~3#、7~8#楼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第*标段: 4~6#、9~**#楼外墙保温及涂料及样板区围墙涂料工程;
2.9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元。第*标段控制价:*******.**元;第*标段控制价:*******.**元。
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第*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年**月** 日起至****年** 月6 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办理模块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投标人)下载查看。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蚕子峪村老村委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天竹佳苑西门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8. 异议和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 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天竹佳苑西门
邮编:******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泰安市泰山区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联系方式:****-*******,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号)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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