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双新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期纬*路*标段)工程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2日
浮山双新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期纬*路*标段)工程监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评标情况
浮山双新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期纬*路*标段)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 (*元) | 质量承诺 | 监理服务周期 |
1 | ************ | **.** | 合格 | ***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
2 | **.** | 合格 | ***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 |
3 | **.** | 合格 | ***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张武云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
2 | 宋耀华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3 | 曹永青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
2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 |
3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浮山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浮山县天坛西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中大街尚书苑3号楼2单元****
联 系 人:***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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