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瑞安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防疫条件改造提升
*、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元) | ************** | 浙江省瑞安市玉海街道瑞安大厦**层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瑞安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防疫条件改造提升 | 瑞安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防疫条件改造提升 | 详见附件 | 1 | ****** | 详见附件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元勋,金正男,董思思,吴瑞(采购人代表),余林梅
*、技术评分明细表:因系统原因无法显示,详见附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经招标人和代理人双方协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号文件及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不足人民币**元整的,按人民币**元整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各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中予以考虑),该费用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瑞安市气象防汛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瑞安市安阳南路***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瑞安市财税大楼****室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
**.**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