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芜湖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经济开发区大件路
中标金额:********.**元(单价:**元/吨)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单*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中标企业负责全额接收并处理提供的生活垃圾(不设保底量),生活垃圾焚烧单价不得高于**元/吨,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生活垃圾处理费计算公式为:生活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实际接收量×生活垃圾处理单价)等。 服务时间:3年(1+1+1模式,合同*年*签)。 服务标准:满足单*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吴明华、魏来林、邢云;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代理服务费=****元×1.2%+(****元-****元)×0.**%+(*****元-****元)×0.**%+(中标价-*****元)×0.2%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招标方式:单*来源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政务中心D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无为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话:***********
*、附件
1、单*来源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附件下载: 单*来源采购文件.***
附件下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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