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备灾点救灾物资采购(第*批)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弋江区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备灾点救灾物资采购(第*批)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地城*栋****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雨衣服 品牌(如有):高雨 规格型号:按要求定制 数量:***套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元×1.2%。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安徽*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函未签署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作无效标处理。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号科创中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贸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附件下载: 采购文件.***
附件下载: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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