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建设的温州市大门大桥*期工程(乐清翁垟至洞头大门)质量缺陷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人为**********。于****年**月**日下午**:**时,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楼开标大厅(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号尚品商务楼)准时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为温州信达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温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元,项目经理林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招标人:**************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联合体);天津顺德丰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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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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