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年施甸县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旧城工程采购
(巡察整改工程)]
单*来源采购公示
[****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年施甸县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旧城工程采购(巡察整改工程)]项目采购人为[****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施甸旧城中小学综合布线组网建设,包括主设备、光缆、网络机柜及所有配套材料,并完成光缆布放、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
单*来源采购原因
【施甸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包括施甸县城及旧城、*兴、姚关、水长、由旺等5个乡镇的中小学网络建设。****年,施甸分公司私自委托云南义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实施了该项目,项目涉及的主设备、光缆、网络机柜及所有配套材料全部由云南义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并完成光缆布放、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
在****年省公司巡察时,已将该项目列为整改的问题之*,同时对该项目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考核。
为此,市公司网络部领导高度重视,将该项目的整改列入重点工作,组织施甸分公司、云南义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并最终确认了工程量。
因云南义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已不在****年集采施工框架内,****年9月**日,网络部与云南义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就相关费用进行了谈判,经谈判后,双方明确了该项目的结算依据、施工费折扣以及设备和材料单价,同时要求义通公司按照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尽快提交项目相关资料。
经过多次电话催促,有较长*段时间对方负责人处于失联状态,直至****年1月8日,网络部才收到《****保山分公司****年施甸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旧城工程》竣工资料。之后,义通公司负责人再次长时间失联,导致项目自****年**月立项后相关合同*直未签订,由此形成长期挂账。省公司党委第**轮巡察后,再次要求该项目整改销号。根据之前双方确定的结算依据、施工费折扣以及设备和材料单价,签订*事*议合同后,才能完成项目后续流程,最终关闭项目。故建议向云南义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单*来源采购。】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云南义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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