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官山花园菜市场通风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天门山路**号(建材馆)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配电箱 品牌:符合招标文件 规则型号:壁挂,国标 数量:2台 单价:****元/台 |
*、评审专家名单:
刘鲲、鲁楠、许琼、施吕蓉、汪芸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元(不含评审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单位业绩:
1、名称:东方龙城、吉和南路、镜湖世纪城菜市场新风系统采购;时间:****年**月**日;金额:******.**元;建设单位:***************;
(*)、无效投标单位: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华山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 工
电话:***********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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