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
*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格萨拉彝族乡森林抚育项目 | |||
*、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 | ||
供应商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枣子坪 | ||
中标(成交)金额 | *******元 | ||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格萨拉彝族乡森林抚育项目。服务范围:格萨拉彝族乡森林抚育项目位于坪原村洼落组、老鸹坪组,韭菜坪村马家坪组,大湾村拉克组、大湾组、上村组,建设规模5780亩。服务要求:主要建设内容:枯立木清理,修枝,横山堆腐,补播,林下可燃物清理。服务时间:(1)项目建设期11个月。其中,2021年11、12月,枯立木清理、修枝作业,农林交错带林缘、林区道路两侧≤20m内林下可燃物,清理、运出,2021年12月完成检查验收;2022年3~6月林窗空地补播作业,2022年9月完成检查验收。服务标准:1、《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2、《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3、《四川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51/T 705—2007)4、《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2010)5、《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 18337.3—2001)7、《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8、《给水用聚乙烯管材国家标准》(GB/T13663—2000)9、《给水用聚乙烯管道系统》第2部分:GB/T13663.2—201810、《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11、《四川省用水定额》(DB51/T 2138—2016)12、《四川省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指南(试行)》(2021~2023年)。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组长:刘家群,磋商成员:刘明、李列福(采购人代表)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元 | ||
*、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其它补充事宜: | |||
一、采购品目名称:C21农林牧副渔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盐边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8657771,计划编号: /,地址:攀枝花市盐边县桐子林镇东城街26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金额标准为准。 | |||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 ||
地址: | 攀枝花市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 区 **、**、**、** 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电话: | *********** | ||
*、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