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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湖新区停车场(二期)经营管理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贵州 毕节市
企业采购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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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招标 | 金海湖新区停车场(二期)经营管理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招标详情

金海湖新区停车场(*期)经营管理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金海湖新区停车场(*期)经营管理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州省毕节市*星关区碧桂园毕节1号**栋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1123 14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金海湖新区停车场(*期)经营管理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特许经营期限:8年

特许经营内容:金海湖新区城区地下停车场和地面停车位(详见附件3

特许经营范围金海湖新区城区地下停车场和地面停车位提升改造及车位租赁运营

特许经营权授权方式: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将该项目的经营权、管理权授予中标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经双方约定另行协商。

招标内容情况说明:1)***海湖新区(毕节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将***海湖新区停车场经营管理特许经营权*期项目特许经营授予中标单位,特许经营期限8 年(含建设期),自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单位独立经营,***海湖新区(毕节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不参与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和利润分配。特许经营者要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特许经营项目设施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设施运营正常及特许经营期届满后资产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进行移交,特许经营期届满,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内建设或增加、添附的各种设施设备全部无偿移交给***海湖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或有权接收的单位,并保证能够继续运行。如政府重新授予特许经营权时在同等条件下,该特许经营者可以优先获得该特许经营权。2)中标单位独立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3)特许经营期内,在中标单位保证***海湖新区停车场经营管理特许经营权*期正常运营的前期提下,***海湖新区市(毕节高新区)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再授予第*方、***海湖新区(毕节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承诺不再在城区规划区内批准建设其他智能化停车项目,保证该项目中标单位的独家经营权。4)由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中标单位享有及承担本协议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以及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5)授权中标单位的投资回报由中标单位根据***海湖新区城管局、住建局和物价等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向特许经营的地域范围内各用户单位收取的相关费用中获取。6)特许运营期内,给予特许经营者的税收政策在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前提下,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7)项目后续维护及扩建产生的费用由特许经营者自行解决。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多证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

  1.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现场报名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现场报名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 投标人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报名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查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投标投标人需要踏勘的:自行组织踏勘

*、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  ** ****分至**** **  ******

地点:**************(贵州省毕节市*星关区碧桂园毕节1号**栋1单元***)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人员,还须同时提供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声明函原件、承诺函原件。

售价: *** .**元/份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  **   30 (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

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开标室

*、开启

时间:****  ** **   **   30 (北京时间)

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 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保证金缴纳:潜在投标人必须在****年  ** ** **:**时前从其基本账户*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元******.**元)(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保证金);

    户 名:**************

    户 行: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新桥支行

    号:******************

    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或未及时缴纳保证金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凭汇款回执到本项目报名地点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编制入响应文件中。

  2.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号要求,当面*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湖新区(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海湖新区

    联系电话:  *********** 

  4.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星关区碧桂园毕节1号**栋1单元***

    联系方式:***********

  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燕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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