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防洪排涝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结果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凤财采[****]*****号
2、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防洪排涝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9日
*、采购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需求:本次专项规划的范围为凤泉区主城区和大块镇、耿黄镇、潞王坟乡3个乡镇,规划范围总面积***平方公里。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区域内的河道、防洪堤防、排涝泵站等防洪除涝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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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乡市凤泉区防洪排涝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 ** 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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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新乡市凤泉区防洪排涝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所包含全部内容 |
详见文件 |
**日历天 |
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苏丹丹、郑保华、杜敏(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计**[****]****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元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工业园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中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星海中心**层****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4.监督部门: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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