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采购医用吊塔(*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院采购医用吊塔(*次招标)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镜湖世纪城绿地新都会A座#***、***室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干湿分离医用吊塔 品牌(如有):谊安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
刘双红、朱正飞、鲍丽萍、俞定虎、张晓敏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按中标金额计算(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若中标金额 *** *及以下:中标金额*1.2%;若中标金额 ***-*** *元:*** *元*1.2%+(中标金额-***)*元*0.**%)。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 元的按 **** 元支付。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详见附件。
8.3、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第*人民医院
地 址:芜湖市*华中路***号
联系方式:****-*******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文景社区办公楼*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附件下载: 采购文件(*次招标).***
附件下载: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附件下载: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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