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乡****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期)招标公告
新地乡****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期),已由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改[****]**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地乡****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期)
2、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新地乡小分子画家村
3、项目总投资额:****元
4、项目规模:新地沟河道桥梁两侧增加行人木栈道,连接至东西两侧人行道;石器美术馆周边楼梯等附属设施完善,挡土墙、村卫生室外立面风貌改造;画廊步道休闲小品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计划****年**月**日开工,****年5月**日竣工,总工期***天(日历日)。
6、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的施工。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并且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5日**:**时-****年**月**日**:**时(北京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上截图加盖公章,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套至************(新疆昌吉市长宁南路佳弘商务大厦**楼****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每套***元,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元(大写:**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缴纳。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开户行行号:************
账号:********************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中国昌吉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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