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县级投资)
5.项目交易性质: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枞阳县境内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标段 编号 |
标段名称 |
建筑规模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招标范围 |
工期 (日历天) |
实施地点 |
实施 时间 |
**************** |
本项目位于枞阳县金山大道以东,西侧靠近莲花湖。总用地面积 *****.** 平方米。拟建公安局停车场项目用地范围包括公安局用地范围及其沿线人行道。公安局用地面积*****平方米,人行道升级改造面积***平方米。本次设计共设置小型车停车位***个,中型车停车位2个。其中包含**个新能源电动车充电桩停车位。场地西侧设置膜结构停车棚,膜结构车棚共安排小型车停车位**个,中型车停车位2个。场地内新建升旗台*处,场地南部原有绿化区域减小后对原有绿化苗木进行修剪增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载明内容。 |
*******.** |
停车场均为沥青铺设,停车位使用热熔反光材料按标准划线,人行道升级改造使用红色透水混凝土铺设。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棚均为膜结构车棚。对南侧现状挡土墙进行粉刷修复并安装浮雕,浮雕内容为体现公安干警英雄事迹,彰显公安雄风。正对停车场入口设置景墙,书“为人民服务”字。场地东侧为城市主干路金山路,南侧出入口为原有出入口,现规划将南侧出入口南移3.5米,车道由9.7米扩大至**米。原有大门口及门卫拆除,在入口北侧安设岗亭*处。北侧2#业务用房出入口为新增,宽度为**.2米。北侧出入口距离交叉口缘石转弯曲线切线点为***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载明内容。 |
*** |
枞阳县 境内 |
2**1年 **月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资格;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4.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存在下列情形之*的,不得参与投标:
(1)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分(含)-**分(不含),且最近*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2)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分(含)-**分(不含),且最近*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3)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分(含)以上,且最近*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个月。
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分值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信用信息栏,具体分值等信息以开标当日“铜陵市(含县)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分值汇总表”为准。
5.有下列失信行为之*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近*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铜陵市住建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5)投标人或项目经理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或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或在本市承揽业务)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所有招标内容均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公布的该工程招标公告、附件、答疑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其它任何形式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投标以及开标评标的依据。请各投标人注意该网站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补充公告”信息栏内的信息发布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了解公告、答疑等信息的,责任自负。”
2.根据电子招投标的需要,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企业库登录系统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数字证书。具体方法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网址:********.**.***.**)。
3.此项目是电子招标投标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投标人须从系统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当天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4.本次招标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工本费。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重要提示:
1. 本项目是否启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审: 启用。
2.为落实市县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保证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本次开标活动谢绝潜在投标人到达开标现场。
3.请各投标人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解密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在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询标及否决通知均线上完成,请各投标人关注系统通知,并在**分钟内在系统进行回复,逾期未回复的,视同认可该结果。
5.如项目需抽取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及评标参考值,在开标现场由县公证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方人员共同见证抽取,结果在预中标公示环节公示。
6、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的《铜陵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 邮 编:******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 **** **** |
招标代理人:安徽骏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 邮 编:****** 联 系 人:王 工 电 话:***********/*** **** **** |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8****.**)。可用转账、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形式。
转账形式的保证金请缴至以下账号:
** |
*********** |
账号 |
************************* |
标段标号 |
**************** |
开户银行 |
徽商银行枞阳支行 |
本项目支持信用保函,具体方法见《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试行信用保函的通知》(铜公管〔****〕**号)。
*.附件: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3.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楼*号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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