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抚顺街改造项目***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大连金普新区抚顺街改造项目***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大连金普新区抚顺街改造项目***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大连恒合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金普新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级建造师 | 辽************ | -6.******% | ****年**月**日-****年**月**日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联合体主体单位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名 | 第*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 | 吴福宝 | ||||||||||
***目负责人 | *** | 吴福宝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 | 杨建国 | ||||||||||
***责人资质 | ***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注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 | ***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注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 | ***专业高级工程师[*********]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 | 辽************ | ||||||||||
投标报价 | -6.******% | -5.******% | ||||||||||
工程工期 | ****年**月**日-****年**月**日 | ****年**月**日-****年**月**日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联合体主体单位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联合体主体单位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 | ||||||||||
评审得分 | **.** | **.** | ||||||||||
企业业绩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1、第*中标候选人:大连*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设计投标报价:按最终建安工程结算款依据计**[****]**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施工投标报价:以大连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结算值为基数下浮6%。*、1、第*中标候选人:大连*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设计投标报价:按最终建安工程结算款依据计**[****]**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施工投标报价:以大连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结算值为基数下浮5%。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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