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东区中学*期边坡支护土石方工程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调整:
1.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更换其他管理人员的每人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数量超过投标时承诺的总人数*半及以上的,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要追加违约金人民币5*元,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或想承包人索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承包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或没收其履约担保。
更改为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人民币***元;更换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的每人次人民币3*元,数量超过投标时承诺的总人数*半及以上的,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要追加违约金人民币1*元。
2、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
本补充通知将同时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存有疑问,可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与补充通知不*致时,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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