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武夷新区体育中心项目主场馆预算审核答疑(*)
致各投标人:
南平市武夷新区体育中心项目主场馆预算审核有关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问题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正文第3.5.2 规定:“近年承接的审核项目汇总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等,与评标办法**页**项“投标人应出具与委托方的咨询合同,还需提供审核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已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的证明材料。”及投标文件格式(*)近年已完成的项目汇总表中注解规定“已完成的项目提供委托咨询合同扫描件,还需提供经业主盖章造价成果页面或业主盖章的评价意见表或审计报告或业主盖章的有效证明材料”。请问业绩证明材料以哪*条为准?
答: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格式中的注解为准。
*、招标文件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修正为:****年 ** 月 ** 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前通过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南平市武夷新区体育中心项目主场馆预算审核(招标编号:********************)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单位:**************
***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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