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污水处理站李士屯村站点项目
结果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凤财采【****】*****号
2、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污水处理站李士屯村站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成交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新凤财采【****】*****号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政府院 内 *** 号(*** 以西)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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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污水处理站李士屯村站点项目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日历天 |
张亚楠 |
豫************ |
*、 评审专家名单:耿守吕、刘晓、王艳(业主代表)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 元,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凤泉区财政局:****-******* 新乡市凤泉区农业农村局:**** *******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新乡市凤泉区游览路西**米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洪门社区**排5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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