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产****吨玄武岩建筑骨料和****吨机制砂加工主机设备采购项目(*次)
*、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埃里斯克矿山工程机械(北京)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静安东里**号院1号楼*层****室
中标金额:主机设备:********.**元,磨耗件:****.**元/吨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年产****吨玄武岩建筑骨料和****吨机制砂加工主 机设备采购项目(*次) 品牌(如有):详见分项报价表 规格型号:详见分项报价表 数量:详见分项报价表 单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
*、评标专家名单:刘静 、刘义章、王秀超、温阳春、杨劲松、袁爱玲、赵岗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取,收费金额为******元 (含专家评委费*****元)。
*、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3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楼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 |
项目名称 |
时间 |
金额 |
埃里斯克矿山工程机械(北京)有限公司 |
宽城满族自治县兆兴灰石有限公司*****/h石灰石项目 |
****.2.** |
*****元 |
太钢尖山铁矿综合利用骨料生产线***项目 |
****.**.** |
*****元 |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凤凰东路***号
联系方式: ****-*******
名 称:***************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刘 全 陈倩倩
电 话:****-*******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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