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核心机房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核心机房建设工程项目
1.2招标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机房建设,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广播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机房核心控制系统、机房基础装修、动力环境监控系统、防雷接地消防系统模块及精密空调。
2.2 建设地点:新乡市红旗区新东大道(南)***号。
2.3 项目预算:******元。
2.4 工期:**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次日起***日历天。
3. 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年**月9日
3.2 评标地点:**********评标室(新乡市健康路**号)
4. 评标结果信息
第*中标候选人:郑州*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元
交货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5. 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同时在《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内部网站》上发布。
6.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地 址:新乡市和平大道**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新乡市健康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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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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