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港装卸点砂石拌合及转运服务采购 |
标的名称: | 广安港装卸点砂石拌合及转运服务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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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挂牌**: | *** % | ||||||
**说明: | —— | ||||||||
首次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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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采购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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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
采购项目内容 |
*************(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代理机构)公开竞价采购广安港装卸点砂石拌合及转运服务商。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广安港装卸点砂石拌合及转运服务采购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服务内容:*是负责将砂石运输船输送到广安港装卸点平台的砂石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拌合、*次转运堆码;*是负责为砂石运输车辆提供砂石上车服务,进场服务装载机设备不少于两台;服务费以包干单价计费(包干单价以“元/吨”计),服务费按装载砂石运输车称重吨位(以车辆过磅计载的净载重为准)乘以服务单价,每*个自然月进行*次结算,结算金额为中标服务单价*计载量。 (*)服务期限:暂定5个月,****年**月1日至****年2月**日。(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通知的进、出场时间为准) (*)采购方式:网络竞价。 (*)采购含税控制价:1元/吨(竞价以控制价为基价按*分比下浮)。 注:成交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河沙卵石在码头平台内的拌合、*次转运堆码、上车过程中全部服务,以及其所需的全部机械、设备、人力、税费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 (*)采购预算:每月服务费估算约5*元,具体报价以控制价下浮。 (*)风险提示:因砂石出载根据采挖能力和市场情况,销售有*定波动,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机械窝工情况,且春节期间船只需停工修整,在此期间服务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合理安排机械,不得无故出场。 *、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暂定****年**月1日至****年2月**日;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通知的进、出场时间为准。 (*)付款方式:从签订合同日起,以*个自然月为周期,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砂石上车计载量进行核算,并在5个工作日内*次性支付*个自然月内的服务费。在支付服务费之前,须由服务商全额开具并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转运安全:砂石进行拌合、*次转运堆码和从平台转运至运输车辆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由服务商自行承担,包括不限于转运设备及人员的安全责任,转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责任。 (*)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前交纳交易保证金****元至以下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交易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服务商确定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元。成交服务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服务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未成交服务商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服务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服务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服务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服务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服务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服务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履约保证金:以金额*****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成交服务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限到期且成交服务商履行完*切义务后*次性无息退还)。 (*)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服务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服务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报名资料: 1.合法存续的有工程机械租赁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报名提供*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扫描件; 2.提供拟服务机械设备(两台**#装载机)的装载机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机械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5.收费标准确认函(加盖鲜章)。 (*)特殊要求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招选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 *、成交规则 (*)首次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服务商或征集到意向服务商不足3家,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3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家及*家以上意向服务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意向服务商在公告期内自行登录“第*产权”(***.****.***)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服务商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核。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组织竞价(若需以竞价方式确定成交服务商),报名审核通过的意向服务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逆向报价,报价最低者为最终成交服务商。竞价时间及操作须知将及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服务商。 (*)成交服务商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服务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服务商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其他事项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意向服务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意向服务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切**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将不被准许。 (*)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服务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服务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服务商承担。 (*)本次采购活动自发布公告至实施结束由采购人监督人员(监事会或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代理服务费 服务商确定后,需要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元(大写:**元整)。 *、公告渠道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第*产权(****://***.****.***)、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各意向服务商于****年**月8日至****年**月**日前,登录“第*产权”(***.****.***)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公告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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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细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元) | 0.5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 **:**:**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
账号 |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见公告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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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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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挂牌信息 | |||||||||||||
挂牌信息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 | ||||||||||
风险提示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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