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对皇冠镇双河村别墅拆除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皇冠镇双河村别墅拆除工程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NZC(G)2021-20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三星路 联系方式:1399253518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行政小区 联系方式:0915-6822399/682540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主要内容为:1.砖混结构房屋拆除4400平方米,2.钢结构房屋拆除1160平方米,3.拆除侧缘石1200米,4.拆除栅栏600米、高度1.2米,5.拆除混凝土路面1640平方米,6.拆除假山2座220立方米,7.人工清运石板1640平方米,8.拆除钢筋混凝土水坝240立方米,9.建筑垃圾外运6100立方米,运距23公里,10.大、小弃渣颗粒物加工外运19800.0立方米(包括秦岭科院房屋拆除、小北沟矿渣流失河道路边清理、皂矾沟渔池房屋拆除、水坝拆除的弃渣)、运距4公里,11.人工整理绿化用地3000平方米,12.覆盖腐殖土3200立方米(包括2019年已拆除的覆土复绿),13.喷播黑麦3500平方米。工程量清单与施工要求详见第七章。
项目用途:房屋拆除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采购项目预算价:250万元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7.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
7.2信用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日: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带水印)并加盖公章;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7.3良好的商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记录。
7.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拖欠工资等情况。
7.5具备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6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B证,安全员C证。
7.7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参加不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1年9月27日-10月8日17:00止(工作时间);
九、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sxggzyjy.cn/)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报名,并免费获取本采购项目《磋商文件》;没有CA数字证书的,可以在该网站先注册,再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免费)。同时,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该项目公告查找附件,获取报名表,完善相关信息后,发1074546187@qq.com邮箱,视同报名成功。
十、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
10.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下午14:00时止。
10.2磋商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下午14:00时。
10.3磋商会议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1,评标室605)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2本项目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1.2.1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品牌,扶持民族企业、小微企业和不发达地区。
11.2.2对福利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规定。
1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4潜在供应商有拖欠农民工(员工)工资行为或者公司内部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
11.5项目工期:20天。
11.6项目实施场地点:宁陕县皇冠镇双河村。
11.7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与磋商会议。否则,代理机构就认定该公司已放弃本次磋商机会。
11.8疫情期间,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每个投标单位仅限一名代表参加磋商会议,并自备口罩,配合会议场地工作人员测体温、出示健康码、填写疫情登记表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
项目联系人:周淼 联系电话:13992535181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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