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项目监管地:省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自然资源辅助决策系统完善、数据更新与县级应用研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大华政采[****]***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号
3、项目名称:自然资源辅助决策系统完善、数据更新与县级应用研究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
6、最高限价:**(*元)
7、采购需求:
自然资源辅助决策**端系统升级和自然资源辅助决策县级应用两个部分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前完成,项目成果报告应于**月**日前提交。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财采发[****]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招标代理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楼)
3、方式:
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表(见公告附件)现场获取。
4、售价:***(元)
*、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楼)开标室
*、开启
1、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楼)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
2.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财采发[****]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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