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
1 1-1生物刺激反馈仪否1台****** ****** ****
1-2产后康复治疗仪否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类、第*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海滨*号1号楼***
方式:现场报名/邮件报名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海滨壹号1号楼5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期限内,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①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②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报名材料递送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中医院
地址:宁德市东湖路16号
联系方式:程科长0593-2837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海滨壹号1号楼504
联系方式:陈女士、方女士0593-2835369、18084794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方建莲
电话:0593-2835369、18084794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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