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教学楼室内装修项目
3、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 | *******教学楼室内装修项目 | ******.** | ******.** |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采购范围:详细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4.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4.4质保期:有国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无国家规定的均按3年执行;
5、工期:**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天内,达到验收条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申请人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磋商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磋商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1.依据财库[****]*** 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号)、豫财购〔****〕**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磋商。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分,下午**:**至**:**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郑州市林科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橄榄花园小区办公楼**层);
3.方式:现场购买;
4.购买磋商文件提供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杜绝以其他公司名义或提供虚假材料报名。)
5.售价:*** 元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劳动南街***号(格林豪泰商务酒店停车场2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劳动南街***号(格林豪泰商务酒店停车场2楼会议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的除外:
(*)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的;
(*)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参与本次采购的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中标)。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我校将根据其行为,向上级财政主管部门上报。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新乡市健康路***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郑州市林科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橄榄花园小区办公楼**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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