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企采招标(****)****号
2、项目名称:********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完毕
5、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6、评审日期:****年**月**日
*、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系统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河南宏浩鹏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号1单元**层***号 *******.** 元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质保期 主机质保5年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评审专家名单:
赵红恩(组长)、冉红菊(业主)、王晓若(业主)、王凌、张勇法、崔根基、张聚恒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文和发改**[****]***号文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 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层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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