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之材料集中扫描、库存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之材料集中扫描、库存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 *、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之材料集中扫描、库存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之材料集中扫描、库存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 服务类 名称:*******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之材料集中扫描、库存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响应。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服务标准:我公司服务的核心价值观是:“成就用户就是成就自己”。坚持奉行“开放、专注、创新、口碑”的企业文化,长久以来*直在探索信息技术服务的高效性、科学性,尤其是重点关注各岗位工作流程之间的接口与协调,为了使本项目高效、高质量的运行,确保为院方服务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楠、严健、张艳丽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之材料集中扫描、库存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号”和“发改办**【****】***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按照相关要求标准进行收费,由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前*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费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元整。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人民法院 地址:本溪市***郭家南路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座**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蓬 电 话:***-******** *、附件 采购文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之材料集中扫描、库存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发售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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