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采购快速病理诊断前处理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 ** 月 8 日 ** 点 **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采购快速病理诊断前处理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规格 |
数量 |
交货期 |
质保期 |
是否接受进口 |
1 |
快速病理诊断前处理设备 |
温控精度:±1℃ |
1台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质保期: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 。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1. 对投标人和投标货物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4.1、境内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类医疗器械)
4.2、代理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类医疗器械);
4.3、参与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注: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获取招标文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登录“企业控制台”入口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投标人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指南);
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 **** 年 9 月 ** 日至 **** 年 9 月 ** 日**:**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无需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工作日:**:**-**:**;节假日:**:**-**:**);
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
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_****_年_**_月_8_日_**_时_**_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地址:**********(武昌区中北路***号中铁****中心**楼) 1 号会议室。
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延误、进入办公场所的验码、排队测温登记等因素,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官网(****://***.*******.***/)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号
联系方式:***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中铁****中心**楼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箱:*********@**.***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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