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口区龙河*期*期道路及管线配套工程*标段***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旅顺口区龙河*期*期道路及管线配套工程*标段***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旅顺口区龙河*期*期道路及管线配套工程*标段***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大连西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 | 建设地点 | 大连旅顺新老城区之间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城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用工程专业注册*级建造师 | 辽************ | ********.******元 | ***日历天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名 | 第*名 | 第*名 | |||||||||
单位名称 | 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城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 | 刘洪波 | 刘恩雷 | |||||||||
***目负责人 | *** | 刘洪波 | 刘恩雷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 | 王浩 | 高海燕 | |||||||||
***责人资质 | ***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注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级建造师·***用工程[**********] | ***产考核合格证(B证)[鲁建安B(****)*******],注册*级建造师·***用工程[********] | ***产考核合格证(B证)[鲁建安B(****)*******],注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级建造师·***用工程[********]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业高级工程师 | ***桥梁工程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 | 道路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注册资格 | ***用工程专业注册*级建造师 | ***用工程专业注册*级建造师 | ***用工程专业注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 | 鲁************ | 鲁************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企业资质 |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
评审得分 | **.** | **.** | **.**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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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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