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 ||||||||||||||||||||||||||||
朝阳市****年土地开发项目工程监理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市本级农委备案。招标人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市****年土地开发项目工程监理(*标段)、朝阳市****年土地开发项目工程监理(*标段)、朝阳市****年土地开发项目工程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市建平县、朝阳县、龙城区。 2.工程规模:土地开发面积约3.***亩(最终以实际面积为准)。 3.本公告共划分为3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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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燕都新城新办公场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楼(市行政审批局楼上))。 3.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 4.保证金金额:*标段人民币*****.**元、*标段人民币*****.**元、*标段人民币*****.**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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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2.领取地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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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
6.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ggzy.chaoyang.gov.cn投标人指定栏目。 6.2开标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并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4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标段投标。如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多个标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只接受其第一个标段的投标。 6.5工期要求:2021年10月20日开工至 2021年12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72天。(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而定,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6.6质 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6.7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20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8:30 时至下午 16:30 时)。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信用中国(辽宁朝阳)等媒体上发布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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