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示正文 | |||||||
****年溪湖营业厅单*来源采购公示 【本溪电信****年溪湖营业厅租赁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该房屋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新建溪湖营业厅,合同期限****年**月1日—****年9月**日。预算金额******元(含税)。 *、单*来源采购原因拟建社区店位于溪湖东路3栋1层1号,位于溪湖火车站中心地带,门前有各类公交车站点,周边有溪湖区政府、**中学,溪湖国税局,溪湖散户, 周边有溪湖大厅、华联超市等店铺,人流较大,覆盖2*余户住户, 距周边小区覆盖也均匀,有利于开展营销活动及炒机炒店活动,能够最大化提高营销活动的影响范围,并方便用户出入顺路办理业务,有效截流。 决定本溪电信以租用服务的模式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签订房屋合同,故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郑馨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股份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9月8日】至【****年9月**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采购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 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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