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号安置区
澄清修改(*)
*、答投标人提问部分:
1、是否要求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的法院裁判文书为准。若发现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答:不要求。
2、招标文件规定:“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的**%时,暂停付款,预留**%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并送审计局审核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余下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请问:本项目结算是不是送财政部门进行财政审核?送审计局审核是不是错误的?请明确?
答:详见本澄清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节专用合同条款 **.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修改为: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每月的月底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告,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收到报告后*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发包人应当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意见后**天内足额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根据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拨付。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的**%时,暂停付款,预留**%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并送审计部门审核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余下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注:本澄清修改(*)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为准。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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