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长市秦栏镇镇区、开发区路灯节能改造及维护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天长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系人 | ** | ||
***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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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长市秦栏镇镇区、开发区路灯节能改造及维护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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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天长市秦栏镇镇区、开发区路灯节能改造及维护项目(项目编号:*********8-***)”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第*章 服务需求及要求”中夏季和冬季亮灯时间不少于6小时(当日**:**—次日1:**),冬季和春季亮灯时间不少于7小时(当日:**:**--**:**),具体亮灯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进行调整。
现修改为:夏季和秋季亮灯时间不少于4.5小时(**:**—**:**),春季和冬季亮灯时间不少于5.5小时(**:**--**:**),具体亮灯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进行调整,其亮度不得低于《城市道路照明照度标准》。
2、本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人标书制作,故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3、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招标人:天长市秦栏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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