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东营市黄河路***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吨/年石脑油精制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位于东营港化工产业园港北*路以北、港西*路以西的**********现有厂区内。 | ********** | 山东黄河*角洲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已经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处罚。本项目是在现有****吨/年原料精制装置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在已经拆除的柴油电解精制单元的位置建设石脑油轻烃回收单元,以原料精制装置生产的石脑油为原料,回收石脑油中的液化石油气。轻烃回收单元设计加工能力***吨/年,根据上游生产情况,装置实际加工规模为**.5*吨/年,年产出稳定石脑油**.***吨,液化气1.***吨,均作为下游装置原料使用。项目储运、公辅、环保设施全部依托公司现有或在建工程。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7*元。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 (*)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依托自备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废气负压抽出,其中污水处理站格栅池、油泥浮渣池、平流隔油池、涡凹气浮池、溶气气浮池、污泥脱水机房等臭气采用“除油+碱洗+生物滤池”处理;**池、*沉池、污泥浓缩池等臭气采用“生物除臭+活性炭”处理。处理后尾气合并经**米高排气筒排放,****、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要求。应加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定期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所有储罐、机泵、管道、阀门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和静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装置主要塔、器顶部设置泄压线,当系统压力过高时将油气送全厂低压瓦斯系统后集中送入现有气柜,经脱硫后进入燃气管网;石脑油储罐采用高效密封内浮顶罐储存,液化气采用压力球罐储存;每*个月至少开展*次循环水塔和含****物料换热设备进出口总有机碳或可吹扫有机碳监测工作,出口浓度大于进口浓度**%的,要溯源泄漏点并及时修复。依托现有高空火炬系统处理紧急泄压、紧急排放、超温、开停工、检修吹扫和事故状态下的放空气体。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厂界****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6-****)表3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厂界标准要求。加强厂界现有****在线监控设施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装置地面冲洗废水、石脑油缓冲罐含油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脱盐水系统排污水、生活废水送现有自备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Q/******-****)、《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和《石油化工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石脑油缓冲罐切水过程产生的废污油属于危险废物,全部送原料精制装置回炼,做好管理台账。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危险废物“*企*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号)的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装置区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生产装置及罐区须配备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事故水池兼做初期雨水池,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全厂化学需氧量、氨氮、*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均未超出原许可排放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有所减少,减小的排污量指标优先用于你公司建设项目使用。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确认。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请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其它要求。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装置区向外***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北厂界向外***米,目前该距离内无敏感目标,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在该距离内禁止规划建设新的居住、医院等敏感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设备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规范地下水监测井的布点和建设,并定期监测。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由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港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该项目纳入“双随机*公开”检查。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