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龙景山公墓墓体采购安装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金昌市龙景山公墓墓体采购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为择优选择中标单位以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及进度,经多方考察现邀请第*包:********************************************;第*包:曲阳飞硕园林雕塑有限公司、曲阳县*博雕塑有限公司、曲阳**园林雕塑有限公司;第*包:曲阳龙明园林雕塑有限公司、曲阳县丰逸石材雕塑有限公司、曲阳县恒通石材雕刻有限公司;第*包:温岭市兴元园林石雕有限公司、曲阳中连雕塑有限公司、曲阳县旭锋雕塑有限公司;第*包:曲阳县神雕雕塑有限公司、曲阳县丰硕石材雕塑有限公司、曲阳县恒硕石材雕塑有限公司等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编号: ********-0**
*、招标包号划分情况、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
1、包号划分:本项目划分为5个包。
2、预算总金额:***.****元。
3、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下表和招标文件。
包号 |
墓体名称 |
采购安装数量(座) |
安装位置 |
采购预算 (元) |
第*包 |
山西黑Ⅱ |
*** |
龙景山园区**区 *角城陵园西**区 |
******* |
第*包 |
山西黑Ⅰ |
*** |
*角城陵园西**区 |
****** |
第*包 |
中国黑 |
** |
龙景山园区**区 |
****** |
第*包 |
青黑色花岗岩 |
** |
龙景山园区**区 |
****** |
第*包 |
滨州青 |
** |
龙景山园区**区 |
****** |
总计 |
|
*** |
6个区 |
******* |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
*、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5、为确保本项目实施的质量及进度,考虑到疫情防控等不确定因素,被邀请的或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包的投标,但*家投标供应商只能中标*个包,如果同*投标供应商同时在多个包中综合排名第*,则按照包号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包,其他包由排名第*的投标供应商递补中标。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证合*只提供具有统*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上证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将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均必须真实有效;凡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原件的须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报名时投标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投标供应商统*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等;
注: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且装订成册(*式*份),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若受疫情影响投标供应商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可将上述资料加盖鲜章扫描成***格式进行报名,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供应商无法现场报名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每天下午2:**-6:**。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金昌市金川公司*小斜对面单身公寓楼***室)。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年9月**日**:**分(当日 **:**分起开始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楼会议室(金昌市延安西路**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点:金昌市延安西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金昌市金川公司*小斜对面单身公寓楼***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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