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报批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名称:新材料中间体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4.项目建设地点:咸安经济开发区兴发路兴盛*巷1号 5.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链接: *****://***.*****.***/s/***********************(提取码: ****)。 报告中工艺流程及物料平衡为建设单位商业机密,依法不予公开。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_******.****。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兴发路兴盛*巷1号 电子邮箱:**********@**.*** *、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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