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渠整治及“两垾”活水保质****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胜利渠整治及“两垾”活水保质****项目”(项目编号:****************)澄清说明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章3.1.4现修改为:3.1.4技术标为暗标评审,技术标标书中除封面加盖投标人印章外,其他地方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识别投标人的字样、标识或内容,否则,该技术标作*分处理。实行全流程电子投标的项目,评审前系统自动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编号。
2、原招标文件第*章增加:
**、技术标制作规定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投标人编制技术标时,投标人按照芜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规定的格式进行制作。
请注意,技术标为暗标,不得明示、暗示投标人相关信息,否则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
技术标书制作要求 1、技术标排版要求。 2、技术标书中的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得出现在商务标书中。 |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0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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