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药配方颗粒招标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南陵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系人 | ***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变更公告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变更公告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中药配方颗粒招标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招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说明中
原:“1、投标人应为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批文)。”
现更正为:“1、投标人应为经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企业”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中
原:
“*****中药配方颗粒招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现更正为:
“*****中药配方颗粒招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中
原“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新增
** | 新增 | 应芜湖市疫情防控要求,投标单位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进行解密。 |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它要求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重新下载制作投标文件。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南陵县惠民南路与***国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幢
联系方式:***********
3、***系方式
***系人:**
电话:***********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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