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伊犁河*桥至加尕斯台乡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F)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招标条件
本****线伊犁河*桥至加尕斯台乡公路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伊宁市伊犁河路与伊兴大道交叉口,顺接伊宁市伊
犁河路,向西经察布查尔县奶牛场、平原林场至垄沟村(察县检查站),然后
向南至察布查尔县城,从察布查尔县城东侧通过后继续向南,经纳达齐牛录乡
、乌合尔达村、沃尔浑村、双创产业园、天山水泥厂、加尕斯台乡,路线止于
加尕斯台乡与***乡道交叉口。主要控制点:起点、察布查尔县城、经纳达齐牛
录乡、天山水泥厂、加尕斯台、终点。初步设计项目路线推荐路线总里程**.**
***。其中*级公路兼城市道路段**.****,*级公路路段**.*****。本项目*
级公路兼城市道路段,设计车速****/h,路基宽度**.5米;*级公路路段,设
计车速****/h,路基宽度**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桥梁***.***/7
座(其中7座中桥);涵洞**道;平面交叉共**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
(4)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级;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 **时**分到****年**月**日 **时**分
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招标
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首先进行会员注册,并领取**数字
证书。完成注册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后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递交方式: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宁市广东路**号伊犁州政务服务
管理局4楼)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
开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宁市广东路**号伊犁州政务服务
管理局4楼)
*、其他
详见附件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伊宁市飞机场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 系 人: ***
电 话: ****-*******转****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
****线伊犁河*桥至加尕斯台乡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F)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线伊犁河*桥至加尕斯台乡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
划,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建设资金与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招标代理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
总承包(***+F)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伊宁市伊犁河路与伊兴大道交叉口,顺接伊宁市伊犁河路,向西
经察布查尔县奶牛场、平原林场至垄沟村(察县检查站),然后向南至察布查尔县城,从
察布查尔县城东侧通过后继续向南,经纳达齐牛录乡、乌合尔达村、沃尔浑村、双创产
业园、天山水泥厂、加尕斯台乡,路线止于加尕斯台乡与***乡道交叉口。主要控制点:
起点、察布查尔县城、经纳达齐牛录乡、天山水泥厂、加尕斯台、终点。初步设计项目路
线推荐路线总里程**.*****。其中*级公路兼城市道路段**.****,*级公路路段**.**
***。本项目*级公路兼城市道路段,设计车速****/h,路基宽度**.5米;*级公路路段
,设计车速****/h,路基宽度**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桥梁***.***/7座(
其中7座中桥);涵洞**道;平面交叉共**处。
2.2 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F)招标范围:
①勘察设计内容包含:初步设计优化和施工图勘察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桥
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环保、水保、绿化(如有)等工程,以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临时结构、大型临建等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调整工程概算资料编制(如果有),
并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等工作。
②施工内容包含: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
(如有)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③融资内容包含:负责本项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缺口部分的融
资。
本工程项目经理部下属*个分部,*个设计分部,*个施工分部。
本项目招标人已经委托设计单位完成了初步设计。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合同规定
接受初步设计资料并对初步设计进行优化,提交详勘资料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审
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提交的详勘资料、设计文件及中间成果的质量负责。施工图
设计经初步设计单位和招标人审查后报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2
施工图设计批复后,允许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确保满足初步设计、
技术标准、安全环保的前提下,进行设计优化,进*步节约用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该设计优化须按照现行规定审批)。
2.3 合同期限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计划服务期起始日期为****年9月(具体起始日期以
监理人通知为准),总工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保修期自实
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本项目融资(F)周期根据招标人批准的融资方案按时足额到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
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设
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设计和施工能力。
具有较好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年末净资产不低于***元;****年至****年平均
营业额不少于***元,财务状况良好,****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没有处于财产被
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g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及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
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致。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
及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满足上述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由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的单
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上述情形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满足上
述要求。
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年8月4日至****年8月**日。
4.2
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潜在
投标人应首先进行会员注册,并领取**数字证书。完成注册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鉴于电子交易平台储存空间有限,参考资料请前往**********(乌鲁木
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号达兴商务大厦楼)领取。
4.3 招标文件费:****元/标段。
4.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上述事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
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
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8月**日**时**分,投
标人应于当日**时**分至**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宁
市广东路**号伊犁州政务服务管理局4楼)。
5.3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大厅屏显信息)。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5.5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
,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会;
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文件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会。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方式:纸质文件开标。
4
6.3 开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宁市广东路**号伊犁州政务服务管理
局4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伊宁市飞机场路**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行政监督:***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纪检监察:************党建纪检监察部(****-*******)
招标代理:**********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转****、***********
传 真:****-*******
************
****年8月2日
5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1
项 目
要 求
资 质
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
(4)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级;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2、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勘察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1)~(2)项的要求;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
员应按联合体协议承担专业内容分别满足上表第(3)~(5)项要求。
3、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
行资格审查;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
附录2 资格审查要求(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1
项 目
要 求
财务能力
1、近3年度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元;
2、****年末净资产不低于***元;
3、****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
4、提供的用于本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小于2*元1;
5、近3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得小于1。
注:1、近3年度指****年、****年、****年;
2、用于本标段流动资金的财务强制性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项规定;
3、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财务要求。
1 提供本标段的流动资金最低额度*般为招标项目估算价/计划工期(月)×3个月。
7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1
项 目
要 求
业 绩
勘察设计业绩:
1、近5年独立完成1个单个合同里程长度不小于****的*级及
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设计项目;
施工业绩满足下列1或2中任意*种情形即可:
1、近5年独立完成1个单个标段里程长度不小于****的新建或
改扩建*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
程);
2、(1)近5年独立完成1个单个标段里程长度不小于****的新建
或改扩建*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施工项目;
(2)近5年独立完成1个单个标段里程长度不小于****的新建或改扩
建*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施工项目;
注:1、“近5年”指****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依照本表填报的业绩须按“投标人须知”3.5.3项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3、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
中自身承担的专业工程提供相应的业绩要求。
8
附录4 资格审查要求(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1
项 目
要 求
诉讼和履约
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列为公路施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D级、未被交通运输部
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列为公路设计企业综合信用
评价结果D级。
9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1
要 求
项目
数
量
资 格
项目经理(总负责
人)兼施工负责人
1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级建造
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致;
3、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类);
4、8年以上(含8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5年至少担任过
1个*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
1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8年以上(含8年)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近5年作为项
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级以上等级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工
作。
项目总工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类);
3、8年以上(含8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5年至少担任过
1个新建或改扩建*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总
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1、“近5年”是指****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依照本表填报的业绩须按“投标人须知”3.5.5项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3、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及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人员。
**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
照“*证合*”或“*证合*”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
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
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
合体牵头人及承担公路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
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
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承担勘察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在交通运输部“全
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
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联合体全体成员)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
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
许可证,但应提供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
映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
生产许可证副本、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
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复
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
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公路施工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
2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
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
**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公路施工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
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中查询到
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
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
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
绩证明材料。
工程施工业绩计算时间以项目交(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中
未能准确反映交(竣)工时间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定。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
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
业绩不予认定。
“近年完成的勘察设计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
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
的主包业绩或分包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勘察设计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
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中查询到
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
”“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
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
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
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
业绩不予认定。
3.5.4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网页截图复印件。填写“投标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对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进行承诺。
3.5.5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
经理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
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
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本单
位人员缴费明细材料复印件。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
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
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
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
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
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
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
理或项目总工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函。
“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
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
具的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
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
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
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
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
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
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
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
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费率)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文件封套上标
记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
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
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
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
**
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
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
、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
须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
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
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
布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其所投标段的标段号
,且须与投标函所载明的标段号*致。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
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应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同日或在其
之后。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按照招标文件提
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
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
知”第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
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投标文件第*个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费率)
的内容。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
规定的时限。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
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
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文件封套上标
记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致;
**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
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
(如有)、投标报价(费率);
b.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
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费率)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投标费率最高
控制值。
(5)同*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费率),
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
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
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不存在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
任何*种情形;
(9)投标人满足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
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
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标段中投标。
2.2.1
分值构成
(总分***.5分
)
第*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分
业绩:**分
第*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费率):**分
其他因素分值:详见本章2.2.4(4)目的规定
**
2.2.2
评标基准
价(费率)
计算方法
(1)评标价(费率)的确定:
评标价(费率)=投标函文字报价(费率)
(2)评标价(费率)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
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费率)计算的投标报价(费率)之外,所
有投标人的评标价(费率)去掉*个最高值和*个最低值后的
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费率)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费率
)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费率)
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费率)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费率)=评标价(费率)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
价(费率)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
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费率)在整个评标期
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费
率)的偏差
率计算公
式
偏差率=***%
×(投标人评标价(费率)-评标基准价(费率))/评标基准价(费
率)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
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
项
分值
对工程的理解及
总体思路
**分
基本分6分,根据投标人
对工程的理解及总体思
路的合理性、针对性,加0
~4分,本项满分**分。
设计施工总承包
实施方案
**分
基本分9分,根据投标人
总体实施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性,加9~**分,本项
满分**分。
设计优化及建议
5分
基本分3分,根据投标人
对项目理解,合理科学、
有针对性的设计优化和
建议情况,加3~5分,本项
满分5分。
2.2.4(1
)
承包人建议
书和承包人
实施方案
**分
融资方案
**分
基本分6分,根据投标人
融资方案的合理性、针对
性,加6~**分,本项目满
分**分。
**
2.2.4(2
)
业绩
**分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
a.近5年每增加1个单个合同里程不小于****的*级
及以上等级公路勘察设计业绩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
5分;
b.近5年每增加1个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的新建
或改扩建*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同时包含路基和路面
业绩)施工业绩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5分。
2.2.4(3
)
评标价
**分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费率)&**;评标基准价(费率),
则评标价(费率)得分=F-偏差率×***×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费率)≤评标基准价(费率),
则评标价(费率)得分=F+偏差率× ***× **。
其中F是评标价(费率)所占的权重分值,**是评标价
(费率)每高于评标基准价(费率)*个*分点的扣分
值、**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费率)*个*分
点的扣分值。
其中,F=**,**=0.2,**=0.1。
2.2.4(4
)
其他因素
本项目仅考虑对承担项目主体土建工程的施工单位(以
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信用评价加分
。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新疆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
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
知》(新交规〔****〕**号)和《关于进*步规范新疆公路工程招
标投标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新交工程[****]
**号)等规定计算,即以投标人最近*个年度(即****、****、
****年度)在新疆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作为“公路施工企业”的
信用评价结果加权平均计算,权值分别为0.5、0.3、0.2。
信用评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Y=**×0.5+**×0.3+**×0.2
式中
Y——信用评价得分;
**——最新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上*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第*年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投标人在公布的当年度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为:**级为
0.5分,A级为0.3分,B级不加(减)分,C级减0.4分。
(1)
初次进入新疆公路建设市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以上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
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
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等级
**
对待;
(2)
投标人信用评价优先使用新疆交通运输厅公布的的信用评价
结果。若投标人某*年度无新疆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记录的,
则按第(1)条的规定认定当年度等级;
(3)
若投标人某*年度同时具有新疆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
评价结果和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
合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得分计算优先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布
的信用评价等级为依据。
(4)
投标人具有新疆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非“
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不予考虑;投标人不具有新疆
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需要适用交通运输部
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的,适用专业领域对应原则,仅认定作为
公路施工企业获得的信用评价结果。
(5)
若新疆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公布的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
果时期不*致,造成年度不对应时,依照最新年度、上*年度
、第*年度的先后顺序,按0.5、0.3、0.2的权值进行加权平均
计算确定。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
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
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
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下简称“
第*个信封”)进行评审,然后对第*个信封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
*个信封(报价文件)(以下简称“第*个信封”)进行评审。只对投标文件
第*个信封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个信封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投标人第*个信封进
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第*个信封进行量化打
分,计算出投标人第*个信封综合得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
入详细评审。
招标人对通过第*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个信封进行公开开标。评标
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投标人第*个信封进行评审,对通
过评审的第*个信封进行量化打分,计算出投标人第*个信封综合得分。
评标委员会对第*个信封和第*个信封均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计算投标人
得分,投标人得分=第*个信封综合得分+第*个信封综合得分。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即第*个信封和第*
个信封均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承包人建议
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高的优先;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也相
等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
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
投标文件第*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项不符合评审标准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
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
方案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业绩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位“*舍*
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个信封开标
第*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章“投标人须
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的投标文件第*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个信
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
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评
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
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
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
**
3.5第*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投标报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位“*舍*入”。
3.5.2 投标人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
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
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
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属于同*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
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
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
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
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
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
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
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
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
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1
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
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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