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秀水路47号,中标人负责将大庆东站附近货场的煤炭(约16万吨)运输至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厂内煤场;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厂内煤场(约8万吨)煤炭倒运(二煤场煤装运至一煤场,倒运最远运距约400米)及一切费用。 2.4.2任务路线:大庆东站附近货场→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煤场,中标人需自行勘查路线(因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要求影响增加运距,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自行测算运距,装运过程要符合铁路、大庆市城管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并承担装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 2.4.3结算方式:煤炭装运数量以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汽车衡检斤数量为准,煤炭运输到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储煤场并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的服务,中标人开据相应的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即可到甲方处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煤炭倒运数量以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检斤单贮存到二煤场数量为准,待二煤场全部倒运完成后,中标人开据相应的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即可结算。 2.4.4变更或新增项目计价原则:固定单价项目变更或新增项目的金额不得超原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5%。***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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