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项目 | 地质勘测服务 | 详见附件。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元整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政策功能编码 | 备注 |
1 | 资料收集 | / | 项 | 相关图件、卫星影像图、点位数据资料等收集 | ***** | 1 | ***** | / | |
2 | 土壤样点布设 | / | 项 | 土壤样点布设、工作手图制作与印刷 | ***** | 1 | ***** | / | |
3 | 耕层采样与实地调查 | / | 个 | 耕层土样点***个+盲样5% | *** | *** | ****** | / | |
4 | 土壤剖面观察 | / | 个 | 剖面样**个 | **** | ** | ***** | / | |
5 | 样品分析测试 | / | 项 | 分析项目:容重、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 | *** | *** | ****** | / | |
| | | | **%样品选检:土壤有效铜、锌、铁、锰、硼、钼、硫、硅、交换性钙、交换性镁 | *** | *** | ****** | | |
6 | 数据库建设 | / | 项 | | ***** | 1 | ***** | / | |
7 | 方案设计、报告编写、成果图件制作及出版 | / | 项 | | ****** | 1 | ****** | / | |
8 | 省级专家咨询费、评审及验收费用 | / | 项 | | ***** | 1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工作任务: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土壤图、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第*次土壤普查数据成果、现有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资料为基础,根据农业生产实际,综合考虑甲方耕地主要土壤类型、行政区划和地形地貌、耕种制度等因素,布设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样点,开展耕地质量基础信息资料收集、实地调查与样品检测,根据《耕地质量等级》(**/T *****-****)标准,建立完善甲方耕地土壤质量等级数据库,形成成果图件,构建好甲方耕地土壤的质量等级数据管理系统(电子版和纸质档),同时对开展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进行结果验证,并将成果数据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自然资源部门报送耕地质量信息,以便并入第*次国土调查数据系统并适时发布。
主要工作内容、技术要求:
(*)野外调查点位布设:在甲方现有控制点的基础上,以*调数据为基础核实点位,并加密布设样点,样点布设兼顾行政区划、土壤类型、管理水平、耕种制度等因素水平,覆盖甲方主要土壤类型,与现有监测点相衔接,并充分利用已有数据:共需布设、实地调查并采集样品的样点***个,并在其中布设剖面样点**个。
(*)实地调查:实施范围为全县各镇(街)。按照《耕地质量等级》(**/T *****-****)要求,采集每个样点的空间信息,并在每个耕地质量等级调查点位上开展耕地立地条件(地形部位、海技、农田林网化)、土壤养分(有机质、速效钾等)、剖面性状(障碍因素、有效土层厚度和剖面构型)、理化性状(**值、耕层质地和容重)、土壤健康状况(清洁程度和生物多样性)和田间基础设施情况(排水条件和灌溉条件)调查,具体见调查表(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第*次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附表1),同时通过入户调查等手段了解耕地施肥管理、农产品产量、耕作制度等相关信息。
(*)样品采集:实施范围为全县各镇(街)。在目标地块,根据地块形状采用棋盘法、S形法、X形法,用专用采样器采集耕层土壤样品,每个地块不少于9个点,样品自然干重不低于1.5公斤,同时在该地块采集3个土壤容重样和1个调查土芯(量出有效土层厚度、观测质地构型、障碍因素及层次和厚度等,需拍照留存);在选定的**个地块开展剖面挖掘、样品信息采集等工作。
(*) 样品制备与检测:按照现行样品制备的国家标准和农业行业标准,完成***个样点上所采集的耕地样品进行样品制备,测定内容的为7项:土壤容重、土壤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土壤**值,选检项目为土壤有效铜、锌、铁、锰、硼、钼、硫、硅、交换性钙、交换性鎂**项(比例为**%)。质量控制:在样品检测过程中,由省土肥站组织,利用盲样和标样,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外部质量控制。
(*) 数据审核和甄别:样点过录表的属性数据进行逻辑性、*致性等检查;对空间属性,利用行政区划图进行叠加复核,对漂移出行政区范围的点位信息进行修正。
(*)区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数据库构建:利用甄别后的采样点数据,建立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采样点数据库。叠加土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划图形成评价单元图,将评价单元图与耕地质量等级调查点位图、相关耕地质量性状专题图件叠加,采取空间插值、属性提取、数据关联等方法,为每*个评价单元附值,实现评价单元属性数据与空间数据的匹配连接,形成集图形、属性为*体的区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单元数据库。
(*)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路线:根据《耕地质量等级》(**/T *****-****),确定技术路线,具体包括区域农业区划归属确定、土壤健康状况判定、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综合指数计算等环节,具体如下:
1、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确定*级农业区和*级分区,现依分区确定耕地质量评价指标;应用层次分析法确认各*级分区的各指标权重,应用特尔斐法确定各*级分区的指标隶属函数,以单元为单位进行耕地质量综合指数计算,然后对各评价单元耕地质量等级进行划分。
2、评价单元清洁程度评价。以土壤重金属检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例行监测、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数据为基础,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规定的耕地土壤单项污染指标限值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T ***-****)方法,计算每个调查点位土壤单项污染指数和土壤内梅罗综合污染指数,并按指数将对耕地清洁度划分为清洁、尚清洁、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5个等级,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图与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单元图叠加,进行耕地清洁程度指标的赋值。
3、耕地质量的等级评价:分区采用本区域耕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计算耕地质量综合指数,划分耕地质量等级。
4、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验证:通过产量对比验证、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对比验证和实地验证等方式,对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进行核实确认。
(*)数据汇总:
1、汇总全县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采样点位数据,构建长沙县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点位数据库。
2、汇总全县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级数据,构建长沙县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
3、汇总全县耕地土壤性状数据,构建长沙县耕地土壤性状数据库。
(*)评价结果分析:分区域分析耕地生产障碍因素,弄清耕地质量等级分布现状,针对当前制约耕地质量的土壤酸化、潜育化、瘠薄等障碍因素,划分出中低产田类型,提出具体的耕地质量提升的对策与建议。
(*)成果图件编制:全县以镇(街)为单位编制耕地质量等级、耕地主要理化性状图件,耕地土壤类型分布图、图件比例尺1:*****;同时编制全县的耕地土壤类型分布图、耕地质量等级分布图、耕地土壤主要理化性状专题图件,图件比例尺1:*****。
*、工作成果内容:
长沙市县第*次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
(*)数据成果整理分析:包括耕地土壤类型数据、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样点数据、耕地质量等级数据、耕地质量主要性状数据等。
(*)图件成果制作:包括耕地土壤类型分布图、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样点分布图、耕地质量等级分布图、耕地土壤主要性状专题图等。
(*)文字成果编写:包括长沙县第*次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报告、技术报告与成果报告等。
(*)数据库成果:包括耕地土壤类型数据库、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样点数据库、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耕地土壤主要性状专项数据库等。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说明:完成选点、土壤采集等外业工作任务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说明:通过省级验收合格后并移交所有结果,合同履约验收合格支付剩余**%,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验收满足国家强制要求及采购文件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湖南省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专家技术指导组评审。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对实施方案的调整建议的审核批准,负责对项目施工完成的实物工作量、成果资料的验收确认。
(2)提供项目开展所需基础数据资料。
(3)享有该项目实施中所有成果和资料。
(4)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支付乙方合同款项。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主导改项目的实施,并对工作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负责。
(2)根据阶段性成果,需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变更时,乙方负责人与甲方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变更,经双方确认后实施。
(3)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好保密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均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关于本项目工作成果。
7.违约责任7.3 乙方不能按期如约完成任务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任何款项,且每延误*日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分之*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另行支付违约金。
7.4 乙方提供的货物、服务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到位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5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交易金额的**%支付违约金。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交易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7.6 *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因此造成另*方的*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7.7*方违约导致另*方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鉴定费、保全担保费、律师代理费等任何损失和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路***号有色地勘大厦 |
法定代理人: | 鄢兴杰 | 法定代理人: | 康汤 |
委托代理人: | 叶钰 | 委托代理人: | 黄朝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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