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软件业再出发”系列宣传(****-************)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人(全称): **********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软件业再出发”系列宣传(****-************)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长沙软件业再出发’系列宣传”总金额为****元,明细为: 1、“毕业旅行季——‘芯动长沙·软件之旅’”金额为****元; 2、“‘软件名城’发现之旅——走进星城,看长沙产业再造高地”金额为***元; 3、“逐梦新场景·链上新世界”金额为****元; 4、“软件名城·长沙榜样”金额为***元。 3.1 履行期限: ****-**-** —— ****-**-** 3.2 履行地点:湖南长沙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以甲方采购需求为准,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造成项目内容需要进行调整的,则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5.1 验收程序 采用 *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服务活动内容的方案策划、活动执行等工作内容,甲乙双方经过沟通协商后进行实施,达成“2.合同标的及金额”中“规格型号”的目标。 5.2.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任何遗漏需要增加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增加相应费用。 5.2.3乙方需按照合同所注明的服务要求进行项目开展。 5.2.4乙方需提供证明履行完毕合同中所有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供甲方进行验收,如因乙方提供的材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导致甲方延期完成验收或无法进行验收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且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相关款项或不支付相关款项。 5.3.1根据长财采购[****]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按照*般程序进行验收,详见附件《“‘长沙软件业再出发’系列宣传”项目验收方案》。 5.3.2如因实际情况需要在项目合同总金额范围内进行设计制作内容等变更的,验收时应以实际产生的工作量为准。 5.3.3甲方根据验收结果进行合同尾款支付。 5.3.4项目第*次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产生的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第*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不需要再行支付合同尾款,合同自行终止,由此带来的*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对于已付款部分,甲方有权要求根据《项目验收评价表》中的考核项“执行过程”的计分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验收不合格部分的款项。如《项目验收评价表》中的考核项“执行过程”中,“毕业旅行季--‘芯动长沙·软件之旅’”满分为**分,如得分比例不足**%,即低于**分(*****%=**),则该子项目验收不合格。如经两次验收仍不合格,则甲方可追回该部分款项,应追回金额为***.6*元(****元***%=***.6*元)。 6.1 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推进整体项目,如乙方不配合相关工作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进行赔偿。 6.1.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如项目两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暂停相关费用的支付。 6.1.3甲方对乙方在项目中的宣传报道、视频、图片等资料享有知识产权; 6.1.4甲方有权在乙方发布新闻通稿之前对发布内容、形式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如果甲方认为其不符合法律法规、政府主管部门指令、通稿发布规范或通稿内容编写要求等的,有权要求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修正。 6.1.5甲方提供的发布材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存在任何侵犯第*方权利、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甲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材料内容、设计服务所需资料等享有知识产权等及其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未侵犯任何第*方之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6.1.6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甲方对乙方发布的新闻通稿有异议的,应立即以电子邮件形式(联络邮箱:**********@*************.***)向乙方提出。 6.2 乙方权利与义务 6.2.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推进本合同项目,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逾期的或项目完成未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及时进行调整,如调整后仍无法解决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实际损失无法测算的,按本合同总金额的5%进行赔偿。 6.2.2 乙方应积极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和各项考核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验收延迟的或考核难以进行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相应款项或不支付相应款项。 6.2.3 乙方发布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6.2.4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对乙方发布的新闻通稿的异议后的1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并于当日将整改内容报甲方审查。 6.3.5乙方对项目内容,包括执行过程的数据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相关内容不得对外发布,如因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导致项目内容泄露产生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分之*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不可抗力 7.3.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7.3.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政策调整、领导决策,社会事件,如罢工、骚乱等。 7.3.3任何*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双方同意按照实际履行情况进行调整,如造成项目费用发生变化的,则以多退少补的方式支付项目费用,并可协商解除合同。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年8月2日 生效 **.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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