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开标会议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开封市郑开大道与*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楼西B区(开标区)准时召开。
*、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尉氏县****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项目编号:*****-****-***
*、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分
投标总报价:*******.**元
投标质量:合格 质保期:1年
供货及安装调试期:**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中标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分
投标总报价:*******.** 元
投标质量:合格 质保期:1年
供货及安装调试期:**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中标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分
投标总报价:*******.**元
投标质量:合格 质保期:1年
供货及安装调试期:**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第**号令:****年8月施行,*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开封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
地 址:开封市黄河路中段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电 话:****-********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新民街**号
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地润路**号1号楼5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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