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等静压炉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受*************委托,对其*************热等静压炉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国际公开招标。因重新招标后只有1家投标人,经过主管单位核准后:同意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由公开招标变更为单*来源采购。
2、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原“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4、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8月**日上午9:**(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取消开标仪式,原开标*览表上内容将不公开唱标。
供应商(即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且授权代理人须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前往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进行谈判。
6、本项目不再进行综合评价,现场进行单*来源采购,具体流程如下:谈判小组将对报价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议。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否决。谈判小组将与商务、技术评议合格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进行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按照规定参加谈判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文件。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就报价文件所报货物及服务的技术规格、售后服务、优惠条件、成交**等有关问题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针对本项目的最终报价。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将根据谈判情况共同出具并签署谈判情况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拒绝在谈判情况记录上签字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文件。
7、采购文件(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
以上通知内容作为*************热等静压炉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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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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