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湖南湘江新区交通运行评估及近期建设项目规划研究(****年度,含交通数据库模型平台更新)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详见设计任务书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元整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具体内容 | 数量 | 分项** | 备注 |
1 | 前期调研 | 现状调查 | 1 | ****** | |
2 | 规划编制 | 项目成果编制 | 1 | ****** | |
| 合计 | | | ****** | |
****-**-** —— ****-**-**
***********国土规划局当面提交:
(*)2份与设计成果内容*致的全套电子文件(文本文件须满足规划设计内容和深度的要求)。
(*)2套纸质报告(包括全部文本文件和设计图纸以**或**规格缩印编排装订成册)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说明: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启动经费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说明:完成项目初步成果并通过审查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说明:最终技术审核和成果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新区交通运行评估报告
1、交通调查
(1)道路基础设施调查。对湖南湘江新区高、快、主、次道路实施状况开展调查,绘制****年度现状道路*张图。
(2)道路交通流量调查。对湘江新区过湘江通道、跨组团通道、内部主要道路的交通流量开展调查。
(3)道路运行车速调查。对湘江新区过湘江通道、跨组团通道、内部主要道路的交通运行车速开展调查。
(4)常规公交运行调查。对湘江新区内主要道路的公交车流量及运行车速等开展调查。
(5)轨道交通运行调查。对湘江新区内轨道站点客流量情况开展调查。
2、交通运行分析
(1)过湘江通道交通运行分析。对湖南湘江新区过湘江通道交通流量增长情况、高峰小时饱和度、运行车速等进行详细分析。
(2)跨组团通道交通运行分析。对湖南湘江新区内部岳麓片区同望城片区、宁乡城区及坪浦组团交通转换量及主要联系通道交通流量增长情况、高峰小时饱和度、运行车速等进行详细分析
(3)重点片区交通运行分析。对新区内部市府、麓山及麓谷等重点片区路网平均运行车速、拥堵指数等进行详细分析。
(4)常规公交运行分析。对新区内主要道路常规公交车流量及运行车速等进行详细分析。
(5)轨道交通运行分析。对新区内轨道站点客流集散量情况及客流分布特征进行详细分析。
3、交通运行评估
(1)在道路、常规公交、轨道交通等调查的基础上,对****年度湖南湘江新区交通运行情况进行系统评估,总结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交通拥堵识别,提出交通拥堵改善目标及策略。
(2)在道路交通运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互联网大数据,对新区交通拥堵节点进行识别,提出交通拥堵改善策略。
(*)近期建设项目计划建议
(1)年度实施计划评估
对上*年度交通设施建设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作为本轮近期建设计划的参考依据。
(2)建设规划目标与策略
结合交通运行评估结论,立足湘江新区交通发展现状、未来趋势,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制定新区近期建设项目规划目标及策略。
(3)对外交通
结合湖南湘江新区发展定位,及新区现状对外交通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枢纽、铁路、高速公路及其衔接等方面提出近期建设项目。
(4)道路交通
分析道路供需矛盾,从过江通道、跨组团等骨干通道、片区内部道路等方面提出近期建设项目。
(5)公共交通
提出公共交通近期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常规公交场站、公交专用道、中小运量公交、轨道交通及相关接驳设施等,进*步完善新区以轨道交通为骨架、中小运量为补充、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多层次公共交通体系。
(6)慢行交通
结合慢行出行需求,提出近期绿道、立体过街、自行车道等慢行设施提质项目,提升新区慢行品质。
(7)静态交通
针对停车供需矛盾区域,结合现状用地情况,提出静态交通近期建设项目。
(*)新区交通数据库模型平台更新
按照新区交通模型平台数据格式要求,将交通调查数据、交通运行数据以及相关规划研究结论、近期建设项目建议导入模型平台,供日常工作查询。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
(2)项目最终成果获得***********国土规划局的审查和验收通过为最终完成标志。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单位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单位采购,由此带来的*切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按本合同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提交时间超过规定期限**日以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日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2.**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不得擅自修改乙方的设计资料和文件。
6.3.在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无需另行立项实施政府采购的前提下,**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之外,**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单位增付设计费(详见《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费指导意见》(****年版))。
6.4.**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6.5.**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计团队成员,但需向乙方说明理由。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设计团队成员,如因工作需要更换的,应征得**同意。
6.6.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7.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份数及进度要求向**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其负责。
6.8.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因乙方提交的编制成果存在遗漏或者错误等致使**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9.乙方应使用***系统软件,并按编制办法要求制作规划成果。
7.3.在合同履行期间,**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时,**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但乙方存在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除外。
7.4.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计成果,则每延误*天,应按照**应付设计费的2‰向**支付违约金。
7.5.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定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号 | 地址: | 曙光中路***号 |
法定代理人: | 钟钢 | 法定代理人: | 李彦波 |
委托代理人: | 周福 | 委托代理人: | 彭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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