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广德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广德市华仑大观国际A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宏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商贸中心1号地**幢**号营业厅1-2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 |
广德市杨滩镇中心幼儿园综合楼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第*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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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郑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澄江街道水阳江大道通和紫金城***#B幢办公 5-** 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整(¥*******.**)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 |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皖************、皖建安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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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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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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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联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桂山路与团结路交叉口团结东路**号怡港国际大酒店主楼**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角*分(¥*******.**)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 |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皖************、皖建安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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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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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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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中伦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广宁路日月商城**号楼***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角*分(¥*******.**)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 |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皖************、皖建安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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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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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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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宣城市安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广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广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宇杰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宣城市房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广德鑫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峰云建设有限公司、宣城宏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汇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强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徽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华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益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建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徽学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旺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霖瑞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昊天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茂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宣城市宛陵湖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安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德县华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牧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本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郎溪永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晨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其投标文件中暂列金额(或预留金)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准计取,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年内*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附件:评审情况*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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